**县辛村镇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(示范区)项目---**河汤河提灌站防洪评价项目
(略)公告
(略)接受(略)的委托,就**县辛村镇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(示范区)项目---**河汤河提灌站防洪评价项目进行(略)采购,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,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:
1.项目(略):
1.1.采购项目名称:**县辛村镇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(示范区)项目---**河汤河提灌站防洪评价项目
1.2.采购编号:(略)
1.3.采购方式:(略)
1.4.(略):合同签订后并接到主体设计等有关资料后30日历天(不含预约专家、评审等时间)
1.5.磋商范围:(略)
1.6. 预算金额:(略)
2.供应(略):
2.1满(略)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,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,承诺书不实的,按《政府采购法》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2.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
(1)无不(略)。(在“信用中国” 网站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和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及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 网站的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均未列入)。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,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(略)的,其投标(略)。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。
(2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,承诺书不实的,按《政(略)。
(3)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,承诺书不实的,按《政府采购法》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(4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
具备法律、行政(略)。
注:①所有证照(略),证照如需年检的、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;文中“近”、“前”指距投标截止时间。
②本章2.1款注明的资格证明材料(文件)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。开标后,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(文件)进行(略),未按要(略),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。
③本项目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再提交各种证明(证书)材料原件,以响应文件中相应复印件(或扫(略))为准。提供虚(略)。
3. 获取(略)文件:
3.1时间:2024年4月24日—2024年4月29日;上午8:00--11:30、下午14:30--17:30(法定(略))逾期不予受理。
3.2地点:(略)(**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3层)现场报名,不接受邮寄。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、法人身份证、委托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3.3 磋商文件售价:(略)
4.响应文件的开启:
4.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:(略)
4.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:(略)开标厅(**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3层)。
5.公告媒介:
本项目在《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》网站发布。
6.项目联系事项:
采购人:(略)
联系人:(略)
电话:(略)
采购代理机构:(略)
联 系 人:(略)
联系方式:(略)